医院拒收病人违法吗

如题所述

确因医院医术条件有限,拒收病人,请病人到有条件的医院诊疗,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不违法。同时,医院与病人实际上是一种医疗合同关系,既然属于合同关系就存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权利。
你说拒绝收治这样的患者能犯法吗?当然不会犯法,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收治患者抢救不过来才会犯法。
还有很多情况医生是可以拒绝收治患者的,比如医院没有能力救治情况下,比如一些小医院,像乡镇医院,对于心梗的患者,脑出血需要手术的患者,不但能拒收,并且是必须拒绝收治的。
还有如果科室满床的情况,一般医院不许加床,就像我们科室,也是可以拒收的。
还有患者没有住院指证的情况,医生是可以拒绝的,因为这样占据医疗资源,这样的患者外伤的多。
并且现在的医疗形式状况下,医生越来越不敢冒险了,医生越来越胆小了,所以今后拒绝收治患者的情况越来越多了。
资料扩展: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提到,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然而,急危患者毕竟是少数,对于非急诊、暂不造成生命危险的疾病来说,医院是否有权拒绝接收患者,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如此看来,对于病情复杂的患者,病人是否能够得到医院的收治,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医院不愿意接收,院方并无责任,而患者也只能艰难地再寻他路。
医者仁心,悲悯常怀。当我们以冷冰冰的法规条款来处理多样的现实时,医院自身之责是可以免了,自身的利益是最大化了,失掉了的却是温情、关爱——这恰恰是医疗的最终归宿与目的。在面临比较棘手的病情时,基于医院的利益考虑而简单地“拒绝”,恐怕不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它伤的是患者的心,碍的是医者的技,加剧的是紧张的医患关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