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农村宅基地能否过户到城市户口的儿子名下吗?
这个是不可能的。
农村里面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互相转让的要满足的第1个条件,就是要求双方基于农村户口下才能够进行转让。
不仅仅是基于农村户口,必须是同一个村集体当中,才能够对宅基地进行转让。
不能够将这些宅基地在农村户口的父亲名下,转让到城市的户口儿子身上。
因为这种情况一旦成立,那么城市里面的人就会以各种方法去农村里面购买这些宅基地,建别墅和盖私人会所。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单单是转让里面的第1条规则就已经将这个问题回答完毕,卡死了这个问题当中。
房子可以继承,私人财产可以继承,唯独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对于农村里面的人,有很多人都以为宅基地那么是自己的土地,是可以流转给自己的儿子的。但是如果自己的孩子户口已经搬迁到城市当中,还能不能拥有这个宅基地呢?
很明显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是针对于农村里面使用的住宅用地,它是属于村集体管辖的土地,并不是个人私有的土地,也不属于私人的财产。
所以我们的房子作为私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
农村自住房形式上不能赠予城市户口的居民,因为农村的住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不能申办过户手续,该房无法转到受赠与人名下。但可以让给他住。
从法律上讲,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而确权中确定的只是其使用权,农村建房子和城市肯定不一样,房子是依赖宅基地而修建的。宅基地只能确权到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名下,而户口外迁的人肯定是不能享有的。既然所有权属于集体,那么从物权角度出发,便可以看出,宅基地是不能过户到户口迁出的子女名下的,因为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去处分别人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
现在我国采取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可以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其子女合法继承。换句话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子女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屋,也就变相的拥有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这种使用权是有一定限制条件的。不能对老房子进行重建,扩建和改建,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装修。如果老房子无法居住或者自然倒塌,那么村集体有权收回这片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