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在快递驿站被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流程操作,而错给了别人。由于是急用物品,给收件人造成了很麻烦的实际损失。可以要求怎么赔偿?快递公司说按规定要么等货找到给货要么退给购买货物的钱款。可这中间造成的实际麻烦和时间成本快递公司一点也不管。相当于快递公司只管挣钱,发生丢货事件时,快递公司不承担任何风险,只把风险转嫁给收货人,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