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区有什么公办学校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东莞市南城中学、东莞市南城区阳光第七小学、东莞市南城区阳光第五小学、东莞市南城区中心小学、东莞市南城区阳光第六小学、东莞市南城区阳光第三小学、东莞市南城区阳光第一小学、东莞市南城区阳光第四小学、东莞市南城区阳光第二小学、南城阳光第九小学、东莞高级中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