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轻伤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一、车祸轻伤怎么处理
1、车祸轻伤的处理方式是: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及时向交通警察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3)在确保道路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当事人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处理后续事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车祸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书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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