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

我在一个国营企业干了8年,签了两次合同,第二份是从2007年9月1号到2010年8月31号的.但是由于工作原因,我干不了勒. 我去辞职,我们公司人事说要辞职提前30天,2010年6月一日我交的辞职报告.也就是说到2010年7月1日。我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可是他们说现在公司人不够.如果7月1日没有人多余的人顶替我的岗位,我就不能辞职.直到他们人事有多余的人.我才能正常的办理手续.如果我7月1日走的话.档案什么的都取不出来.压的一个月工资全扣完....我实在是没办法..希望懂劳动法的朋友帮下谢谢...QQ:649101834
劳动法我们也不懂。我们公司大多是15到25之间的,公司效益很好,但是我们所做的劳动成果和给我们的薪水完全无法对比.因为身体的原因无法从事这样的工作. 我交辞职报告的时候公司人事说30天后让我去办理手续 可是现在公司下通知由于人员问题 辞职人员过多 无法批复辞职报告 等公司到一定的时候 也就是说等公司有人的时候才放我们走,给我们办正常的离职手续 我很郁闷..

按照你说的情况,公司方完全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信心不足的话,可以请律师帮你,应该是全胜!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并且完成了提前一个月的义务后,可以不必顾及公司方而直接离职。如果公司方以此为由扣压档案是违法之一,扣压工资是违法之二,新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除必须支付工资外还要加倍进行赔偿的。
所以,你有完全的理由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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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1
深圳的律师:

很简单,你到时间直接走人。但是留个心眼,走人之前打电话给人事经理并录音,一定要留下经理确认你提前交了辞职报告的话。

如果公司要扣你工资和档案。见我的空间文章《劳动者直接到劳动监察投诉的情形》
第2个回答  2010-06-22
看看你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合同中是否约定,个人辞职一定要提前30天,如果没有约定你就可以不用理会他的提前30前,但你既然已经提前了三十天,公司不批的话,建议对这样的单位也不用太客气,去医院开个证明,休病假好了,这样就不用去上班了,到可以辞职的时候再叫他们给你办理手续。注意并假期不要超过了合同结束期啊。超过了就要续订合同,呵呵,不过不管怎样你都不吃亏,不叫你辞职,他就要付出代价——支付病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6-26
正常情况下,员工在提前30日通知企业送达辞职书的情况下才能离职,这种情况下可以与企业相关人员谈一谈,如果他们坚持这样做的话,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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