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人不错 但是待遇方面还是觉得不够满足,我想换个工作 就是怕老板不放人,我该找什么理由走呢?

如题所述

现在劳动力市场是企业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双方都有选择对方和放弃对方的权力,不存在老板不放人的问题,员工不愿继续在这个企业工作,只需提前30天给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或老板一份个人原因辞职报告(书面通知)即可,也无需劳动人事部门或老板签署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但是,你既有这个忧虑,可能是:
1、你们企业实行着按比例留发工资情况,你担心强势走人留发的工资拿不到;或者是,
2、你们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你们办了养老统筹等社会保险,你担心强势走人社保转移手续不好办;或者是:
3、当面直说张不开口,也不愿编谎贬低自己的人品。
我的建议分三种情况:一是你与你们老板的企业签订了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你与你们老板的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你们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在第一种情况下,你不妨继续加倍努力工作到劳动合同到期,并提前30天告知他自己在原劳动合同不变情况下不能续签。
如果老板在此情况下主动提出给你提高待遇水平,希望你留下来继续与他合作,老板提高你的薪资幅度你也基本满意,那事情就解决了。
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你若已经找好了跳槽的企业,不妨向老板告两个月的假,或趁春节长假回家,以家里有事续假两个月,到招你的那个企业干一两个月,了解实际情况,对比后做回原单位销假还是通知原单位不能回去了的决定。
当然,
如果你在你老板那个企业很重要,你一提续假两个月,他可能就会给你说:别续假了,回来吧,我给你提薪。这样,事情也就解决了。
如果你在你老板那个企业并不是很重要,你就得很谨慎了。
因为,今年疫情影响,全世界的企业都很困难,中国的企业也不例外,倒闭的不少,开工不足的比比皆是;国内还有许多很大的国企,用工不直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委托劳务公司在你工作几年以后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办社保。
你的企业如果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办了养老统筹等社会保险,在今年甚至明年的情况下,你选择一心一意与老板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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