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介,我给介绍的人在工厂出现了工伤,工资是我给开的 ,我负责任吗?

已确认是工伤

中介介绍的人在工厂出现了工伤,工资是中介给开的 ,中介需要负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工伤时,未依法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保的劳务派遣单位对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中介介绍进厂并且发工资,属于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工伤责任主体是劳动派遣公司,也就是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原因在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责任存在的前提之一,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没有工伤一说。对于被派遣员工而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是其用人单位,而非用工单位。因此,如果发生没有缴纳保险的情况,工伤赔偿就应由派遣单位支付。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关系中,用人单位属于劳动者劳动关系所在的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责任。,劳动者被派遣至用工单位期间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派遣单位应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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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9
这个怎么说呢?如果是小伤的话,公司会负责人的毕竟治疗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是大伤,属于安全事故的伤害的话,公司问没有能力处理这件事情。可大可小,但是不管怎么样,既然是你介绍的工作,你也支付给员工劳务费,按道理来说,你们之间已经处于了雇佣关系了,理论上你要对你的员工安全要负责人的!
第2个回答  2021-01-29
如果是中介那就没事,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公司,那就是你的责任了。
第3个回答  2021-01-29
你当然要负责,工资在你那里开,人就是属于你公司的,或者说你就有义务负责,不过赔偿应该是打工的工厂出,你应该负责你介绍的打工者拿到,按法律法规应该得到的赔偿。
第4个回答  2021-01-29
工作人在工厂出工伤主要责任是工厂,工厂安全措施没到位,本人安全意识也淡薄,中介作为经纪人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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