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卖假货是如何定义的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售卖假货的法律后果:由地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四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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