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班30天,可用人单位要求工资表里出勤栏只许报22天,并要求本人签字承认只出勤22天请问行吗?

如不签有2:1工资数除以当月天数再乘以22天。2,不干离场。我们该如和处理。

签字领工资,最好留下证据,辞职时请求赔偿和补偿。具体法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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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7
1、如果你不想干了,则不签字,要求单位按30天计发工资,休息日双倍工资;
2、如果你想接着干,则签字,保留证据,不想干时再与公司一并算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22
22天正常班 加上你的8天休息日, 正好是30天, 也就是一个月. 那就看你,那8天班自己上了没, 假如你上了 .那你没必要签那个字, 如果你没上, 那你应该签那个字, 劳动法有规定的, 建议你可以去看下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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