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介绍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挂科后补考通过的不在此范围)。

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不包括GRE、雅思、托福等英语考试成绩),符合上述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第二章  奖学金的种类:

第二条 根据各种奖学金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北京林业大学共有四类奖学金,分别为:

(一)专业奖学金:奖励林业行业等长线艰苦专业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全面发展,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单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专项奖学金:国家及社会各界在校内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第三章  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

第三条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评定工作9月开始,10月结束。

第四条 北京林业大学的奖学金管理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领导,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组成校评优管理委员会,严格按本条例规定审批各学院初评结果,宣传、解释本条例。如遇特殊情况由评优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 奖学金的评定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学生所在班级评定后,提名各类奖学金名单,报所在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一周,如无异议,上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 专业奖学金按月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后,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奖学金的发放由校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  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及办法:

第七条 凡我校国家计划正式录取的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和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五个艰苦专业的本科生(不含合同委培生),从入学开始根据正常学制享受四年的专业奖学金,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

第八条 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其它各类奖学金。

第九条 如需对享受专业奖学金的专业作调整,应当经校评优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五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及奖励办法:

第十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及奖励办法

(一)符合第一章总则中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和学校的活动,爱护公物和国家财产,身心素质良好。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并上报学生处备案。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3%;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元,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5%。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