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在广州可以用吗

如题所述

深圳社保可以在广州用,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1、符合条件的住院待遇可以直接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异地就医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按参保地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异地就医的医疗服务管理。
2、深圳已经互认省平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为我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范围为住院。
也就是说住院发生的合理合规的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3、参保人在省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深圳市医保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记账,未办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医保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记账。
参保人仅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费用。
4、另外想特别提醒的是,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疗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至于报销比例,首先得看参加哪一个档次的医疗保险。如果参加一、二档医疗,在深圳三级定点为医院办理住院,报销比例为90%。三档医疗报销比例为75%。如果是在外地住院,假如是广州,广州有深圳的定点医院,如果是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打九折。比如说在深圳报销90%,九折就是81%,如果是在非定点医院,打七折,即63%,免赔额为1000元。当然我们说的是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才可以按那个比例报销,并非是所有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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