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拆迁能获得合理补偿吗?

如题所述

一户多宅在拆迁时会不会有补偿呢?怎么补偿呢?
首先我们只要先确认自己的一户多宅是不是都合法,如果都是合法的那拆迁时就会有补偿。以下几种情况的“一户多宅”都是合法的:
1、宅基地的总面积符合当地标准
在农村中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户村民同时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总面积并没有超出当地规定的标准面积,出现这样情况的宅基地是完全合法的,可以按照一宅的情况来确权。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的总面积符合当地标准的话,那在拆迁时是肯定可以拿到拆迁补偿的。
2、在分户之前完成建房但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公告无异议并补办手续
在分户之前完成建房但符合乡村建设规划,经过本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以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这样的情况也能够依法进行确权登记。这样的“一户多宅”如果遇到拆迁可以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3、由于历史原因继承而来形成的一户多宅
  对于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或是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农村宅基地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权。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而地上房屋作为农民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地随房走”,这种因继承先辈遗产的情况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是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的。当遇到拆迁时,被拆迁人完全可以主张多宅的拆迁补偿。
  4、利用宅基地合法买卖的方式获得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买卖,不能卖给城里人。由于申请宅基地建房太过繁琐,且审批很难下来,所以很多人就会花高价购买,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也能正常予以确权。当然在拆迁过程中也能获得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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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5
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来说,在征地拆迁中会面临多余房屋得不到补偿的风险。但并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得不到拆迁补偿:
第一种是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进行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导致的“一户多宅”。宅基地使用权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易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获得确权登记。

  第二种是由于继承导致的“一户多宅”。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房屋后,继承人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因为登记文件是“一户多宅”的凭证,也是一旦以后遇到征收,可以用来争取合理补偿所需要的重要材料。

  第三种是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导致的“一户多宅”:在这种情形下,只要新建房屋符合用地规划并且获得了农民集体同意的,符合分户条件的村民可以申请分户,各地应对分户后的各户使用面积做确权登记。
  第四种是虽有多处宅基地房屋但是宅基地面积总额符合法律关于宅基地规定的“一户多宅”。例如一户农家在本村具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的宅基地,但是其宅基地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该种情形是合法的,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

  第五种是由户籍管理部门衔接出现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例如A是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后来由于其他原因A又将户口迁回农村,此事户籍部门需要进行宅基地申请,同时国土部门需要进行分户。但在在此类情形下,由于双方的不同政策要求可能导致“一户多宅”现象的出现,此种“一户多宅”是合法的,不能因此不予承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20
你好,要看情况,如果宅基地面积加起来没有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或是宅基地都是在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的,那么在拆迁时应当要给予补偿
第3个回答  2021-03-15
农村一户多宅也能获得合法补偿。
第4个回答  20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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