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业单位)里工人编制的人员,被判缓行后是否必须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地点:上海
学校性质:公办中学,事业单位
犯案人员:党员、干部、工人编制、非教师
刑期:一年半缓刑
事由:受贿

是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其是由教育部门(行政机关)派遣到公办中学工作,且又从事管理工作的,则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之规定,必须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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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5
是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其是由教育部门(行政机关)派遣到公办中学工作,且又从事管理工作的,则可以给予其开除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必须开除党籍。
第2个回答  2010-06-26
你可以自行调出。不一定都会开除党籍公职。做做工作。自己找单位调出就可以保留了。不过各地实际情况不一定相同,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0-06-24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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