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能直接走吗

如题所述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不能直接走。
签订劳动合同后若不想继续工作,劳动者不能直接离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处于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已过试用期,则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劳动者在离职前还需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宜。对于劳务合同,由于其性质相对自由,劳务工可以在告知后直接离开,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而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不愿续签,只要合同中无提前告知要求,劳动者可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直接离开。但如果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工作且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双方同意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达成共同意见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5、法定情形解除:如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者死亡、失踪、病残等情况,劳动合同将依法解除。
6、其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若不想继续工作,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离职,包括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和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宜。劳务合同相对自由,劳务工可以在告知后直接离开。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合同中无提前告知要求,劳动者可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直接离开。但若劳动者继续工作且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双方同意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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