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柏拉图“美是理式”的理解

如题所述

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对美的本质的探讨,被誉为天才的思索,正是这一探讨奠定了西方美学的基石。柏拉图提出了一个问题:美本身究竟是什么?他随后在对话中解答了这个问题,将美的本质视为理式,这一概念成为其美学的核心。
柏拉图区分了每一物体与其他物体的差异,指出每种物体都有一系列本质特征。这些特征的总和构成了该物体的理式。在《理想国》中,他阐述了这个观点:我们用理式来统一众多同名的个别事物,每一类事物都有一个对应的理式。例如,床和桌子都有它们各自的理式。理式世界由这些理式构成,并且理式是对其所有具体实例的无限概括。例如,房子这一理式涵盖了从四合院到别墅的各种建筑。理式是一般性,是物的规律,并蕴含了一般与个别之间的深刻辩证法。
柏拉图区分了理式世界和现实世界。理式世界是首要的,而现实世界是次要的,仅仅是理式世界的映射和阴影。在《理想国》中,他强调了这一点:我们说有许多美的、善的个体存在,但同时我们也假定了一个单一的美本身、善本身,它是每一组类似事物的统一实体,是真正的实在。现实世界中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分享了“美本身”的品质。具体的美是瞬息万变的,而“美本身”是永恒不变的。
朱光潜先生将柏拉图的“理式”解释为真实世界中的根本原则,即“范形”。例如,一个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他分享了人的理式。所有个别的人都从这个理式获得他们的形态,因此都是这个理式的复制品。最高的理式是真、善、美。
柏拉图将这个神圣、永恒、绝对、先验、单一的“美本身”视为纯粹的客观存在,并将其称为美的“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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