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07-1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中单独核算。即: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单设“1503经营租人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改良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