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慰安妇(Comfort woman),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政府及其军队为顺利实施并完成侵略亚洲的战争而推行的一种军队性奴隶制度 。大部分慰安妇来自中国、朝鲜半岛、日本本土、日据台湾,也有许多琉球、东南亚、荷兰等地的女性,其中在日本本土召集的慰安妇又被称为女子挺身队。

日本投降之前几个月在中国和东南亚诸国战场节节败退,日军为掩饰 其罪行,大部分慰安妇被杀死灭口。

截至2018年1月,中国大陆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幸存者仅剩14人,主要分布在山西、海南、广西、湖南和浙江等地。 台湾岛内仅剩2位"慰安妇"幸存者。 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幸存者仅存32人。

扩展资料:

2015年12月1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分馆--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正式开馆,对公众开放。这是亚洲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慰安所旧址,也是唯一一处被在世慰安妇指认过的慰安所建筑。

2015年12月28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就慰安妇问题向韩国道歉。 2016年5月31日,来自中国、韩国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组织再次发起"慰安妇"资料申请"世界记忆名录"遗产登记。2017年中国关于慰安妇的线下的电影《二十二》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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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9
慰安妇,是日本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征招的随军妓女和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女性,中韩历史学者认为主要是通过诱骗和强迫。大部分慰安妇来自中国大陆、朝鲜半岛、中国台湾、日本本土,也有许多琉球、东南亚、荷兰等地的女性,其中在日本本土召集的慰安妇被称为女子挺身队。2012年12月6日,中国历史学者在举行的《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郑重提出,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等国“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
2013年10月07日,日本公开二战期间强掳35名荷兰女性当慰安妇档案

日本《广辞苑》对“慰安妇”一词的解释为“随军到战地部队,安慰过官兵的女人”。而更多的学者给“慰安妇” 一词作的定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慰安妇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和战时,日本政府及其军队强迫各国妇女充当日军性奴隶的制度。
第2个回答  2019-06-27
慰安妇就是妓女
抗日战争,或许在中国人的眼里,早已可以取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我们的二战,似乎不是反法西斯战争,而是反日本法西斯战争。战争中死去的那些烈士们,我暂且先不说了,他们的光环,他们的英名,反反复复的被赞扬着。可是还有这么一群人,她们没有任何过错,只是因为国家的落后,被屈辱着,被折磨着。
慰安妇,这是一个充满屈辱的名称,因为中国的落后,她们,就被送到日本士兵的手下被蹂躏,被折磨。拒不完全统计,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有大约20万的妇女“被”做了慰安所里的慰安妇,她们被偷、被抢、被骗,被各种手段送进了那个人间地狱。多数的慰安妇每天平均要接待5~7个日本士兵,最高纪录甚至多达55个。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一桶洗澡水几十个人轮着洗,洗到最后,看见了都不想再踏进去,还有忍受着日本士兵非人的摧残,没有任何拒绝的余地。
经历了那样非人的生活,她们之中多数人都有生理和心理上的疾病。更悲哀的是日本战败后,他们丝毫没有对这些女子留情,残忍的杀害了她们。再加上她们的健康状况,能活到今日的,寂静寥寥无几。
贞操对于中国女子
,甚至比生命明还要重要,因此很少有慰安妇愿意谈及自己当年的那段经历,要么讳莫如深,要么假作没有。近些年,终于有一些老人们,在社会和亲人的鼓励下,站在法庭上,控诉日本的恶行。
2004年12月15日,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开庭不到1分钟便驳回了中国慰安妇长达9年之久的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但判决书认定了侵华日军士兵对中国慰安妇进行性迫害的事实。他们驳回上诉的原因是,对方已经自愿放弃所有赔偿,并且案件已经超过有效期(20年)。
这就是日本人对待这一问题的回应,他们承认日方对中国慰安妇进行性迫害的事实,但是不答应给任何的赔偿。不带任何情感的说,日本的这一行为符合人类的最低到的底线,也没有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最起码,他们的行为有理有据,有法律依据,但是正是这样的判决,却引起了广大日本人的抗议,更别说中国人。
那么,为什么日本人坚决不跟像慰安妇道歉以及进行赔偿呢?
我找了很多资料,似乎没有单独谈到这个问题的,多数都是在讲日本为何拒绝战争赔款,应该是出于对资金的保留。我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吧。
首先日本拒绝进行道歉,考虑的应该是政府的面子问题,毕竟慰安妇的事件不仅仅是战争中杀戮的问题,它延伸到了道德层面,也代表了一个民族的尊严。
其次,日本拒绝进行赔款,应该在于对资金的保留。虽然说赔偿慰安妇,这笔花销应该不算多,但是赔偿了中国慰安妇,那么整个亚洲的慰安妇就都要赔偿。赔偿了慰安妇,那么那些在战争中遭受迫害的人们和家庭,按这种情理来说自然也应该赔偿。这样算下来,可不仅仅是一小笔钱的问题了。
虽然符合法律依据,但是我认为对待中国慰安妇,甚至整个亚洲国家的慰安妇问题,日本没有从道德层面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希望那些还健在的慰安妇们,能在她们的有生之年,得到对她们那段悲惨过去的一点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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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5-10
慰安妇,是日本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征招的随军妓女和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女性,中韩历史学者认为主要是通过诱骗和强迫。大部分慰安妇来自 中国大陆、朝鲜半岛、中国
台湾、日本本土,也有许多琉球、东南亚、荷兰等地的女性,其中在日本本土召集的慰安妇被称为女子挺身队。2012年12月6日,中国历史学者在举行的《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郑重提出,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等国“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
第4个回答  2019-05-04
日本《广辞苑》对“慰安妇[2]”一词的解释为“随军到战地部队,安慰过官兵的女人”。而更多的学者给“慰安妇” 一词作[3]的定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慰安妇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和战时,日本政府及其军队强迫各国妇女充当日军性奴隶的制度。

2012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指示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将其改为“被强迫的性奴”,以此要求日本正视二战期间的性暴行。此后,韩国政府也表示考虑采用类似称呼取代“慰安妇”。2012年12月6日,南京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所所长张宪文在《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郑重提出,“‘慰安妇’的称呼是从日本军人角度而言的,而受害国妇女大多为被诱骗或强迫而沦为日军发泄性欲的对象,因此,所谓日军‘慰安妇’实为日军‘性奴隶’,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等国“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

慰安妇制度的提出,据当时日军官方的说明是为了减少因性侵犯而带来的性病问题, 并抚慰日军因战败而产生的沮丧情绪。

1931年11月,日本海军将日本侨民在上海虹口经营的4家风俗场所指定为日本海军特别“慰安所”。 其中“大一沙龙”(上海东宝兴路125弄)为是世界第一个日军慰安所,亦是存在时间最长的慰安所。其它三所是“小松亭”(虬江路大富里5号)、“永乐馆”(狄思威路)、“三好馆”(吴淞路松柏里) 1932年1月中国的上海事变以后,日本军队性侵犯中国妇女的事不断发生。日本开始在上海组建“慰安妇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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