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考上公务员在试用期能考研么?

四月份考上的公务员,现在还在试用期,能考研究生么,不是在职的那种。
那这边的工作算是被辞退么,公务员被辞退5年内不能再考公务员,研究生毕业了我还想再考公务员。

可以。只要符合报考要求就可以考研。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扩展资料:

报考方式

硕士研究生根据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等。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条件基本与往年相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要求。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除了要达到学历及年龄的要求外,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者,除要符合报考全国统考各项条件外,还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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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0
这个你最好问一下当地的组织部或人事局的公务员管理处,问一下你的岗位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3年或5年) 如果有规定,那你须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方可去读全日制研究生。因为全日制研究生必须要求你辞职(除非你有很好的社会关系,争取到你单位同意委培,就是定向委托培养,等你学满后自动回原单位就职)。否则你只能参加在职研究生招考,而这个要求你需要有3年或5年的工作经验,同时取得你所在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因此你的岗位如果规定了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话,那你一般而言就无法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了。 也可能有的同志认为,公务员试用期并不等于真正是公务员了,因此也不受《公务员法》所限。这是错误的观点,所谓试用期是考核机制的特殊程序阶段,在试用期内,你具有公务员的身份与待遇,享有大部分的行政职权,因此应适用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我是在法院系统的,一般我们很少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只要你考上研究生,一般都会放人,而且一般都会发一笔数额不少的“辞职费”(我们这边大概5万左右,像江苏那边规定的就比较明确,好像是几年的工资数额)。 因此,我建议你最好向所在单位的政治处问问看(当然要注意技巧),很多情况下虽然法律规定了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但很多单位仍然会放行的。 查看原帖>>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可以,试用期可以辞职直接考研,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还没有正式被国家单位录取。
公务员在第一年的试用期内,如果考上什么其他的事业单位或者研究生,可以辞职。如果是脱产的,因为个人还没有转正,所以不能办理停薪留职,如果已经转正,也需要得到本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的批准,申请者才可以办理。在试用期内辞职,不属于违约,不必拿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10-07-25
不能啊 除非你毁约 再也不考公务员了
除非你还有背景 领导同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24
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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