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会有的,不可能一点都不留的,就算不留的话也会以其他方式帮助儿子的,对儿子的培养也算是留给儿子财产的一部分了,中国的父母都是这样子的。这些钱是他捐给社会的,也不会一次性捐的,而是多年累积下来的捐款总额。
累计个人捐款已达80亿元,认为财施不过是“小善”。卖过烟丝、贩过水果、拉过板车、修过自行车,尝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在2017年度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排名榜中排行第147位,身家120.6亿人民币。他就是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董事长——曹德旺。
9岁上学,比同年人来说相对晚一点。14岁的他因为各种关系只能辍学,开始出来了他人生的第一段打拼生涯。在街头卖烟丝、贩过水果、拉过板车、修过自行车,经常受到别人的白眼,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成长起来。大概1975年的时候,已为自己积累了5万余元的“巨资”。
据胡润慈善榜统计,从1983年第一次捐款至今,曹德旺累计个人捐款已达80亿元。
1998年,亲自飞往武汉洪灾区考察,个人捐出300万元,加上公司员工捐款等共筹资400万元经由中央电视台汇出。那个年代的400万元,和现在400万元还不大一样,那个时候还有万元户的概念,你可想而知,400万是一个多大的数字。
2004年,先后捐出500万元和800万元,用于修建福厦高速公路宏路出口与316国道连接道路以及福清三条农村公路;
2007年,每年捐资150万元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设立“曹德旺助学金”,定向定额捐赠10年计1500万;
2008年,汶川地震,曹德旺多次亲赴灾区,先后捐赠2000万元。
2010年至2011年4月捐款12亿元,善款分配如下:玉树1亿,西南五省区市干旱2亿,福州市公益事业4亿,福清市公益事业3亿,2011年4月捐厦门大学2亿。
他曾这么在公开场合说过:“我有今天的事业,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我欠社会的太多。人要有良心,我对社会始终抱着感恩的心态,我是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帮助社会。这么多年来,我就盖了两座房子用了一点钱,我赚了钱大多数都捐给了中国。这些年的捐款,无论是以我个人名义还是以福耀名义,都是我曹德旺个人的钱,从来没有动用福耀集团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