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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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生气是人之常情,可因此故意撞车泄愤那就说不过去了,原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民事纠纷因未能理智处理演变为刑事犯罪。近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对一宗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8年4月23日6时许,在纳日松镇西梁煤矿,被告人徐某驾驶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1号)与被害人孙某驾驶的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2号)因争先过磅发生刮擦,后二人发生争执,徐某驾驶1号自卸车倒车撞至孙某驾驶的2号自卸车,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准格尔旗价格认证中心鉴定,1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1700元,2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50875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积极赔偿孙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官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最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故意毁坏财物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故意撞车泄私愤 毁坏财物被判刑
可是对方诬陷丢了几十万名表也要赔吗?
追答对方光说不行,得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