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海女,户口是和爸妈在一起的,婚前家里在上海有两套房产,其中

本人上海女,户口是和爸妈在一起的,婚前家里在上海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男友是外地的,现在计划结婚,想咨询下结婚若干年后男友落户上海,但房产证上不添加他的名字,假如我们离婚,他是否有权分割房产;另外如若我父母离世,他是否有权继承遗产(包括房产)ps: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父母不喜欢我男友,感觉他和我在一起是别有用心,所以我想了解一下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如若离婚,或是遗产继承,男友从中捞不到好处,也就可以消除父母这方面的疑虑了。

建议:你们可以做个婚前财产公证,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倘若离婚而引起婚前财产归属的纠纷。

对于你父母名下的房子,你的另一半一般请况下是不具继承权的(除非他成了丧偶女婿,且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对于你名下的房产,只要你声明为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他也是分不到的。离婚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夫妻是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确定是各自所有、共有、部分共有部分各自所有。但约定都是需要书面约定的。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10、12条,《婚姻法》第17、18、19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01
二套房的认定目前最新的大概有下面七种吧: 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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