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正式一般纳税人,单张发票最大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现出售了10种商品,每种商品单价均超过了1万(不含税)。现在我开票是开的30张连号发票,每张金额都是9999元,然后在发票备注里,写明了此批商品的总价和对应的发票号。
现在有个头痛的问题就是销货清单的写法,是不是每页清单下面的金额必须和清单上写的发票号的发票金额一致??那我一种商品超过了1万,我开了两张连号的发票,我在清单上应该怎么写呢??清单上的发票号那一栏只能填一张发票号吧??
如果觉得以上我表达不清晰,其实我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我出售了三种商品分别是2万,3万,4万,然后我又只能开单张是1万以下的发票,那么我现在开了10张连号发票,它们的总金额是=9万。那我这个销货清单要怎么写才规范,才被购方接受呢?10张发票要对应10张销货清单,我只有三种商品,怎么写得出10张清单?
希望各位达人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在我去麻烦客户的会计之前。谢谢!!
我是合并开的票呀,我每张发票上商品写的都是 XXX 1批.所以需要销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