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07
一、伤仲永
王安石
背景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1955年设立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
《伤仲永》是一篇借事说理的随笔。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隶,属于。○“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方仲永天资非凡,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生:生长。尝:曾经。书具:书写工具,指笔、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见过笔、墨、纸、砚,(有一天)忽 墨、纸、砚等。啼:放声痛心地哭。○生五年,
然哭着讨要这些东西。 点明其年龄尚小;未尝识却知啼求,神奇之极。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异焉:对此(感到)诧异。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 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为:题写。○不
并自为其名。 识而求书具,奇;不学而能作诗,更奇。但作者竭
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力突出的并非仲永言行举止之奇,而是才能之非凡。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要内容,传送给全乡的 聚、团结。意:主旨。一乡:全乡。一,全。
读书人观赏。 秀才:读书人。○以秀才之众衬仲永之神。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自是:从此。立就:立刻完成。就,完成。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 文理:文采和道理。可:值得。○“立就”
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写其才思敏捷,“文理可观”写其文才全面。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邑人:同县的人。邑,泛指一般城镇,大曰都,小曰邑。奇:以……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 为奇。稍稍:渐渐。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
父亲去做客, 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以“宾客其父”示奇,妙绝。
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或:有的(人或物)。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利其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 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样有利可图, “利其然”之心态必导致“不使学”,“世隶耕”之不足可见。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日:天天。扳(pān):同“攀”,牵,引。环谒(yè):四
就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处拜访。○“不使学”乃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
学习。 “泯然众人”埋下了伏笔。
(本段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注意两点:一是仲永幼年才能非凡,一是其父贪利而“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余:人称代词,我。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1033)。先人:常指祖父辈以上的祖先,这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身在异乡却“闻
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之也久”,仲永之声名远扬,实为其才华神异古今难得。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 称(chèn):相当。闻:名声。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 自:从。○从“生五年”啼求书
年,(我)从扬州回来, 具至今不过七年,已“不能称前
时之闻”,可见其才能衰竭之速。
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焉:他,此指方仲永。泯(mǐn)然:消失。指
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 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矣,语气
的)才能已经消失净尽,成为普通的人了。” 词。○再七年即“泯然众人矣”,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本段写不过十四年,方仲永便才能衰竭,成为普通人。与其年幼时天资过人所形成的鲜明对比,这样的结局自会令人沉思。)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王子:王安石的自称。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的。 “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强调受之于天,意在强调才能不一般。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
天赋的才华使他胜过一般后天培养起来的 的人,指一般后天培养起来的人才。○天赋的才能自然超过一
人才。 般有才能的人,再突出其不俗。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卒:最终。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 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教育。不至:没有达到。
教育。 ○不俗之人也沦为凡人,巨大反差令人吃惊于“不使学”之害。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彼其:他。○再次强调天
他接受了天赋的才华,是那样的聪明,(可)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也要 才不学习也要成为凡人。
成为普通的人; 为下文的推论做了铺垫。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 固:本来。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停
现在那些没有天赋才华的人,本来就是个普通人, 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较之方仲永,
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没有天赋才能的普通人,若不接受后天的教育,结
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 局必然更为可悲,最终恐怕连普通人更不如。
怕都不能够吧?
(本段就方仲永的事例发表议论,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赏析
《伤仲永》是一篇借事说理的随笔。作为随笔,它叙事的成分常占较大比重,不过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不太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无疑,王安石正是朝着这方面努力并取得了极佳的表达效果。
你看,全文的叙事不过200多字,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一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笔墨之简省,以致于难以再删一个字。
但尽管这样可作者还是竭尽腾挪跌宕之能事,一方面采取了先扬后抑的写法,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鲜明的对比,互为反衬地强调了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了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特别令人警醒、惋惜。另一方面,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来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便依次写出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第一段作者先是以“闻”详尽铺陈了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而后作者又于第二段用“见”与“问” 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方仲永的才能迅速衰退以致最终泯灭。不但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而且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从而使一篇短短的文章极具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感受。
由于有了前文叙事的极好铺垫,后文的议论,特显得集中强烈而言简意赅。“受之天”与“受之人”之差异的步步推进阐释,令人深悟“受之人”之重要。寥寥的几十个字画龙点睛般使前面所叙的事例立即得以升华,赋予了典型的意义。仲永之伤,作者之伤,顿弥全篇。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现代人真难以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