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如题所述

  经济法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承受的权(力)利、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现象存在。其核心是主体的责权利相一致,同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们一切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的,因此,效既是责权利的起点,又是责权利的终点,也是检验责权利的设置和制衡机制是否正确得当的实践标准。
  责、权、利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从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看,无论是管理经济,还是从事经济往来;无论是纵向隶属关系还是横向有计划因素的经济协作关系,都必须做到责、权、利、效相一致。
  我国国民经济各部门所推行的社会主义责任制,都是以责、权、利、效相一致为中性内容的。一切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其内容经济权利、经济义务都是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具体化。责、权、利、效相结合原则是经济法最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处理国家同各级管理组织、企业相互间关系的原则。这里的责是指各级管理组织和企业必须对国家或社会承担经济义务,最经济、最有效地使用资金、物资和劳动力,按照国家计划要求和社会需求,进行经济管理或生产经营活动。权是实现责的条件,管理组织和企业,特别是企业要具有与承担的义务相应的权利,才能使它们的主动性和作用充分发挥,利是企业完成经济义务后应获得的正当物质利益。要贯彻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把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各个企业完成义务的情况不同,所得的物质利益要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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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主要是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协调经济原则。市场管理法,如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等都是国家对经济的调整管理,“国家之手”在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完善产业结构。在调整过程中应该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注意客观经济条件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主动灵活地发挥经济法的调节作用。
第二、效率公平原则。“效率是社会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性;公平是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效率和公平往往是不能兼顾的,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要么重效率轻公平,要么重公平轻效率。经济法的作用就在于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在某一个阶段可以促进其中的一面,但就整体而言必须兼顾二者。
第三、利益兼顾原则。要贯彻利益兼顾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⑧经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坚持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兼顾地方、企业、个人等各种利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考虑的重大课题。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资源的开发利用,废弃物的排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一系列社会性问题。因此,经济法必须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为眼前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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