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警方通报一起“因醉驾被拘役人员死亡事件”,原委是什么样的?

如题所述

在9月21日河北唐山丰润区发生了一起因醉驾被拘役人员死亡事件,这个消息曝光了以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出事的是一名34岁的男子,这名男子由于醉驾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且还罚款2000元。9月18日这名男子被收押于丰润区的看守所,在9月21日看守人员发现这位男子的身体出现了异常的情况,于是就立刻将这名男子送到了人民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的通报

在9月27日丰润公安局网络发言人通报了这件事情,并且表示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已经开始调查这件事情了,等出了结果以后会及时的公布。有很多网友看到了这样的通报以后都觉得有一些差异,因为所有人都没有想过在醉驾被拘押的时候竟然能够发生这样的事情,甚至也有些人在怀疑是不是有些工作人员没有做到位。

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件事情发生过后给这名男子的家人也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因为家人觉得醉驾拘押两个月已经是非常难以接受的了,更不要说在拘押的过程当中还发生了这种事情。无论这位男子的死因是什么,有关人员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毕竟这件事情是在看守所当中发生的。不过也希望在事情的真相出来之前,大家不要随意的在网络上发表言论。

不要酒驾,不要醉驾

除此之外这件事情也提醒了大家千万不要酒驾,更不要醉驾,否则肯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是非常危险的,在喝了酒的情况下选择开车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这个社会的不负责,一旦做出了这样的举动,就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没有人愿意发生这种事情,希望所有人都可以约束好自身的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9-30

9月27日凌晨,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一起因醉驾被拘役人员死亡事件。死者暴某,男,34岁,因醉驾被丰润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9月18日被收押于丰润区看守所。

9月21日,看守人员发现该男子出现身体异常后,立即送至丰润区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

事件调查中

暴某,34岁,这个年龄上有老下有小,即使之前犯过错,但是也非常让人痛心。现在各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我们能做的就是等官方通报,不听谣、不传谣、不信谣。

暴某被判刑了,为什么是在看守所服刑

根据《刑法》第43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同时根据2013年10月23日公安部【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就拘役犯的刑罚执行问题规定如下:第二条第二款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法。

醉驾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2013年12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00毫升以上,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第2条第2项,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

一般来说血液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如果认罪认罚一般可以判处缓刑,但是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一般都会判处实刑。

结语

有报道称暴某死亡时双脚脚腕处有淤青,手臂也有淤青,暴某的伤情很引人关注,关于暴某伤情很容易查清,看守所是无死角监控,罪犯入所时也会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和体检,因此暴某在哪里受的伤如何受的伤警方很快会给出答案。

第2个回答  2021-09-29
死者暴某,三十四岁,由于醉驾被拘留两个月,在拘留第三天的时候,身体突发不适,立即被送往医院,最后抢救无效死亡了。
第3个回答  2021-09-29
这名男子由于醉驾被拘留两个月,而且罚款2000元,在拘役期间,该男子身体产生了不适,在送医之后抢救无效死亡。
第4个回答  2021-09-29
其实就是这名男子此前因为醉驾被判刑两个月,但是之后却发现离奇死亡。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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