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购房政策规定,苏州购房条件、限购范围、区域等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1、购房条件:外地户口需提供3年内在苏州连续2年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2019年7月25日起实施。相城区自2018年11月19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者除2年社保或纳税之外,还需要积分满600分才可购房。
2、限购范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
3、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昆山;常熟、张家港不限购。
4、社保个税缴纳范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苏州限贷政策
1、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住房:有房无贷或是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款比例8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以以上: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