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生证明,以前是在家出生的,后面户口又迁移到城市了,可以在城市户口居委会开证明吗?

如题所述

你好,你说的是迁户口,目前迁户口不需要出生证明。
比如结婚迁:需要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迁入地居民委员会(有的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就行了。
类似的还有亲属迁,就是子女随父母、父母随子女,小孩失去监护人迁户口到亲戚家等,这些道理都一样,不需要出生证明。
还有买房迁,需要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当地派出所容办理准迁证,然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就行了。

再就是政策类型的迁户口,比如在当地常年做生意,高等学习、高等人才迁户口,直接按当地要求来办即可,都是不需要出生证明的。
当然了,关于出生证明,是可以补办的。
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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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27
以前在家里出生的,本来就没有出生证明的,不需要开什么出生证明的
第2个回答  2021-11-27
这个可以找当地的公安局去备案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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