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讨债公司去讨债 ,结果他在公司跟我们签了合同,拿到钱跑路了,我能告他欺诈吗?叫讨债公司去收款,结果讨债公司签了合同之后,钱拿到跑了。电话也不接,肖失了!请问我能告他欺诈嘛?
虚构事实,因为他们跟我说他们公司能够帮忙代收帐,但是他们公司经营范围,没有这项经营权。并且他也超出了经营范围。而且国家没有讨债这一项业务。也是违法的!
隐瞒真相,跟我们说他们是合法的。可以去收账!结果他们去收了钱跑了,并且他们没有。这项经营权如果知道他们没有这个经营权也是不合法,并且违法的,那我们也不会去找他们。但是他们告诉我,他们是合法的。并且他们跑路了,导致对我造成了损失。他们用隐瞒真相的手段手法。导致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使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
请问这种算欺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