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文明礼仪常识有哪些?

如题所述

苗族勤劳朴实、开朗大方、热情好客,不论熟人还是陌生人,见面后常以一句“鸟荣”(一切可好)互相问候。当苗族看到一个外族人会讲苗语时,认为这是对苗族人民的尊重,将把客人奉为上宾接待。苗族人家的住房一般分为三间,进门的一间为堂屋,是接待客人的地方;两边各一间,分别为火塘和主人家的卧室。一般主人的卧室,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屋内不能吹口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走路不从别人面前走过而要从背后绕行。苗族十分忌讳戴孝的人进入自己家。家里来了贵客,苗族必杀鸡以酒招待。男性客人一定要接受苗家的敬酒,若实在不会喝酒,应该非常有礼貌地加以说明,否则被视为无礼,将失去苗族同胞的信任。在苗族人家做客,切记不能去夹鸡头吃。按苗族传统的礼节,鸡头是要敬给老人的。为了表示对客人的最高敬意,主人常常把鸡头夹给客人,这时懂礼貌的客人就应该双手接过鸡头,然后再转献给在座的老人或长者。客人一般也不能夹鸡肝、鸡杂和鸡腿,鸡肝、鸡杂要敬老年妇女,鸡腿则是留给小孩的。如果碰上苗族人家吃饭,主人必定邀客人入席。如果客人吃了或另有安排,要如实相告,不能以一句“不吃”加以拒绝,否则被认为不尊重主人。切不能一声不吭地离开,这样苗族会认为你没有礼貌。当主人把客人送到门口或寨外,叮嘱客人下次再来时,客人应说“要来的”,而不能说“不来了”,否则也被认为不懂礼貌。

参加苗族的婚礼、葬礼,应和当地人一样,带点钱物表示祝贺或哀悼。在葬礼中,收到了客人的财物后,一群孝儿孝女将向客人行跪拜礼敬酒,表示深深的谢意。客人不论喝多喝少,都要接过他们的酒杯,否则被视为无礼。

苗族妇女生了小孩以后,忌讳外人进入,特别忌讳穿雨鞋者和孕妇进入。家有产妇,都要在门前悬挂一顶破草帽或在屋外岔路口插上一枝绿树枝,以示谢绝外人进入。如果不慎闯入产妇家,主人会端出一碗水让客人喝。客人应该把水喝干,切记不能把喝不完的水倒掉。如果客人穿着雨鞋闯入了产妇人家,临走时主人让客人把鞋脱下倒拎着出门,客人应尊重主人的请求。苗族习惯,产后3天之内闯入产妇家者叫“踩生”,踩生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做孩子的干爹、干妈。作为礼节,临走时还应留一点钱物给孩子,以后还要记住这个干儿子或干女儿。如果婴儿日夜啼哭或经常生病,苗族认为应该给婴儿寻找保爷、保娘。寻找保爷、保娘有两种方法,一是择算好吉日,在家等待,3天之内到家里来的第一个人,就是孩子的保爷或保娘;二是择吉日,背着孩子,抱着大公鸡,拿着香、纸等,到溪流桥边搭上新桥,等待第一个过往的行人。能够撞上苗族人家请保爷、保娘,据说是彼此的福气,客人不应拒绝,应接过孩子,说些祝福的话,给孩子取一个吉祥如意的名字,接受主人家的酒肉款待,临走时给孩子留下点财物做纪念。彝族彝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除赵家店、昙华两乡的个别地方外,大多数地区彝族的婚俗与邻县相同。赵家店乡境的部分俚濮彝族,实行一种自由婚姻。男女青年在生产劳动和各种社交场合中,自找相好,相互了解,情投意合后,经父母同意即可组成家庭,不举行任何仪式,直到第一个孩子满月方才请客送礼。如果组成的家庭不睦,双方感情不合,离异也较为简单,只要在村中请一老人作证,拿一木棒剖成两半即可。昙华山等地的一些罗罗濮彝族,有一种先订情后订亲的习俗。婚姻由父母包办,三、五岁订情,订情后将幼女接回娘家扶养,待弟妹长大,能帮助家中劳动和操持家务后,男方才请舅父到女方说亲,把原先的订情改为订亲。订亲后,男方到女方家住宿,待女方怀孕才举行婚礼,把新娘从女方家背回男方新郎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原婚俗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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