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二婚,现住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他百年以后,我是不是得搬出来,给他女儿?

如题所述

不用,即使是男方百年之后,作为配偶,有权继承其名下财产,除非男方遗嘱房产由女儿一人继承,但不管怎样,即使遗嘱房子属于女儿一人继承,如果该房产是你唯一住房,你都有居住权利。而继女对你也有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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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4
不是这样的,这个继承权是有顺序的,第一继承人是夫妻夫妻都不在,然后才是直女,虽然他的女儿不是你亲生女儿,但是继承权也是排在你后面的。
民法典2021年就要颁发了,虽然普通人要用得上,法律的地方不多,但是也是要懂法,然后政府上很多的事情依法来处理的话,应该更加的合情合理,合规合法。
如果你不放心,其实你是可以要求在房产上把你的名字加上,如果这都办不到,你也没必要跟他过日子不是。
第2个回答  2019-05-02
这就得看你老公遗嘱是怎么立的,如果他是猝死,没有立过遗嘱,那你作为他的配偶是有权继承他的财产的。当然,这得和他的其他继承人一起继承。如果有遗嘱,那就按遗嘱上的来办 。婚前财产指的是如果你和他离婚了,那么他的婚前财产,你是没有资格和他分的。可是做为遗产,那是不一样的。
第3个回答  2019-05-02
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如果离婚分割的话,你是没有办法进行分隔到这分财产的。但是如果你们共同生活了八年之后,他突然离世的话,你可以进行部分的遗产继承。当然还有另外一个方法就是就是现在他以赠与的形式赠给你。或者立遗嘱指定你为继承人,你都可以完整的拥有这套房子。
第4个回答  2019-05-02
配偶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如果你跟他过的时间长。就像你说的,百年之后,这套房子是属于你的。再一种情况就是婚前财产公证。这里边的事情比较复杂,你可以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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