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几个人在一起协商后按工程方数付款、并且收到钱以后给对方写有收到条,法院能判敲诈勒索罪吗?

如题所述

一般是不能这样认定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认定敲诈勒索要有一定的证据。一般来讲,敲诈勒索有以下特点: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
符合 以上特点并且有一定数额的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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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1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手段,使对方处分财产,如果没有上述构成要件是不能定罪的,所以你说的是否成立犯罪,需要看具体情节
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19-12-01
问题描述不详细。后面一句没读懂什么意思,是指哪一方?是写已收条放,还是付款方。是收款后不承认还是写过条了没收到款?
第3个回答  2019-12-01
只要没有经过公司的同意就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就是违法行为。
第4个回答  2019-12-01
关键是他们干没干活,如果他们正常施工了,工程是他们几个合伙干的,那是正常的劳动所得,怎么能是敲诈勒索呢?但是他们如果什么活也没干,借着工程方数的名义,企图通过暴力等手段迫使你拿钱、他们给你写收据的方式,掩盖真相,那肯定是敲诈勒索罪无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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