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健在,补办房产证,房产及遗产相关问题。

母亲04年去世,父亲健在。房产证丢失,产证上是我父母的名字。补办时被告知需与姥姥姥爷做相关证明才可以补办。父与他们不和,有所顾虑。
问题:
1.若与他们协商,应办理那些手续?
2.若与他们协商,2老所占我家房产及遗产的比例是多少?
3.若2老人,那是否我家房产及遗产会顺延至舅舅与姨他们那里?占多少比例?
第三条是:若2老人去世,那是否我家房产及遗产会顺延至舅舅与姨他们那里?占多少比例?
房产证是登记在我父母的名下的!!! 若补办房产证,写父亲和我的名字,必须要姥姥姥爷放弃才可以吗?? 需要他们做什么证明才可以补办产证?

再补充:
1、“若补办房产证,写父亲和我的名字,必须要姥姥姥爷放弃才可以吗?”:是。如果你母亲除了你还有其他子女,还需要其他子女的同意。

2、“需要他们做什么证明才可以补办产证?”: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必须要公证,一般是有他们的放弃继承声明、同意将他们应继承的份额赠与你和你父亲就行了,但现实中,各地一般都会要求将他们的声明公证。

补充回答:
1、知道房产证是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的,所以能确定这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2、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分出一半归你父亲,另一半做为你母亲的遗产,你母亲的遗产:你母亲有遗嘱时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时应由你父亲、你们兄弟姐妹、你姥姥姥爷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当然,如果你母亲去世时你姥姥姥爷都不在了,你母亲的一半房产就只由你父亲和你们兄弟姐妹继承了。但现在看,你姥姥姥爷还在,他们有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你母亲的房产份额。

1、“补办时被告知需与姥姥姥爷做相关证明才可以补办”:
(1)不仅是你姥姥和姥爷,还有你和你母亲的其他子女。因为:你母亲04年去世后没有遗嘱的:这房子的一半先分出归你父亲,另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属于你母亲的一半,应由你父亲、你姥姥姥爷、你和你母亲的其他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目前这房子,应是你父亲、你姥姥姥爷、你们兄弟姐妹共有的,当然,你父亲占有的份额最多。
(2)如果补办房产证:应有你姥姥姥爷、你们兄弟姐妹放弃继承你母亲遗产的公证声明或是你父亲将你们应得份额的钱补偿给你们才行。

2、“父与他们不和,有所顾虑”:有顾虑也必须找他们协商,这一关躲不过去。

3、“若与他们协商,应办理那些手续?”:让他们写下放弃继承你母亲遗产(房子中的份额)的声明并经公证,或者是在你父亲补偿他们相应份额后他们写下同意将他们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你父亲的证明并经公证。

4、“若与他们协商,2老所占我家房产及遗产的比例是多少?”: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由你父亲、你们兄弟姐妹、你姥姥姥爷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5、“若2老人,那是否我家房产及遗产会顺延至舅舅与姨他们那里?占多少比例? ”:
(1)如果2位老人还在,没有你姨和舅什么事。
(2)如果2位老人在你母亲去世后、遗产分割前也去世了:你姨和舅应共同继承你母亲遗产中你姥姥姥爷应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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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3
1.只要你姥姥姥爷表示同意即可,拿一份书面的依据就可以了。
2.二老不会占房产的,因为本来就是你父母亲的产权房!只所以要二老的证明,主要是如何处理二老的居住问题。
3.没有的事,同舅舅与姨没有任何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7-13
请明确叙述,该房产原来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果登记在您姥姥、姥爷的名下,则在补办是还是登记在他们的名下。
如果登记在您父母的名下,则您可以依法补办在您父亲和您的名下,你们作为共有人。
如果原来登记在您母亲的名下,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则首先分一半给您父亲,然后这些财产由您母亲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可以给您姥姥姥爷部分补偿,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第3个回答  2010-07-13
应当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此房应当是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如你母亲死亡时无遗嘱则当按继承法以继承,你母亲所有的产权当占房屋总产权的50%,这50%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 和你母亲的父、母,共同均分。
如你的 父母亲先于你的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去逝,遗产还会延到你的舅舅与姨他们那里,他们将按比例分别继承姥姥、姥爷,爷爷、奶奶遗留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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