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背景、经济、文化问题论中日关系和个人看法要怎么写呢? 中日关系的看法怎么写

如题所述

关于中日关系,大体有这样两派:一派是激进派,认为日本和我们有血海深仇,主张抵制日货、严防日本;另一派则是现实派,认为日本比我们先进,日本文化中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应该冰释前嫌,中日友好。
且不说这两派对与不对,先来看看我们历届政府的主张:“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政府的初衷可能是好的,意思一是过去的那场战争给包括中日两国人民在内的亚洲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所以当代政治家应该以史为鉴;二是中日两国不光在历史上有过友好交往,在现在以及将来,两国在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很强的互补性,所以应该面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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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认为以上说法从根本上就有问题。“以史为鉴”?是谁应该以史为鉴?就好像两个邻居闹了矛盾,打起来了,给双方都造成了损失,后来意识到错了,所以应该“以史为鉴”。可是当时是中日两国闹矛盾了吗?是中国政府一再退让,换来的是差点亡国灭种!
战后各种权威史料均证明了,日本国曾经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这是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犯罪!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要是犯了罪,是要受法律制裁的,如果犯下杀人罪的话,是要偿命的!有网友说: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已经审判了,不错。但作为日本民族,作为一个对中华民族犯下滔天罪恶的民族,并没有受到惩罚!有人会说,以你的说法我们是不是应该选择与日本开战来报一箭之仇呢?当然不是!中华民族选择与日本友好相处不等于日本没有罪,更不等于这种罪可以被忘记,而是中华民族的宽容和大度,是为两国人民着想,中华民族理所应当保留对犯罪者进行惩罚的权利!“有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有人说,战争中的首恶已经受到正义的审判了,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对中国人犯罪的就那么几个人吗?来华的普通士兵中,有多少人屠杀过无辜平民?有多少人强奸妇女、掠夺财产!?日本从中国掠夺的文物、矿产怎样算?这些在投降后并没有受到审判,我们损失的财产还没有得到清偿,杀戮我同胞的罪犯还没有得到惩罚!昔日的敌人不但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在各种场合与我们争海岛、争资源!想想。我们对得起那些倒在血泊中的同胞们吗?对得起那些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牺牲的英雄们吗?这一切皆因为一句“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我不是说政府不负责任,而是我们从政府到普通百姓都是典型的东方式思维。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一是必须有实力,更重要的我们全国人民必须认识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所以强烈建议人大立法,对从鸦片战争以来,对杀戮过我中华民族的、侵占过我土地的、强奸侮辱过我妇女的,抢劫掠夺我财产的,以及其它各种犯罪行为都要定罪!!视情况中国人民保留追溯责任的权利!对于企图或者正在对中华民族犯罪的,奉劝其立即停止犯罪,否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严惩不贷!!
不错,我们现在比起许多发达国家来,方方面面还有差距。比如日本,在许多方面我们我们还有差距,但是为了向他学习,就得忘记耻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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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8
首先了解真实的历史,从甲午到七七到二战后。了解战后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对应国内的变化。了解经济全球化之后传统国际关系的变迁。
第2个回答  2013-12-07
日本人主先是皇帝的敌人
第3个回答  2013-12-07
呵呵 你想怎么看 又能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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