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他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法定继承我的遗产

丈夫婚前有两个男孩,离婚时一个判给他了,婚前他有房屋两间,婚后我们共同建房一套,他去世九年了房屋还没有处理,这期间我个人挣来的钱和物他前妻的孩子将来有没有法定继承我的财产?

丈夫去世后他和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的,但前妻不属于继承顺序的第一、第二顺序,在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子女是有继承权的,继承的份额均等分配,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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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1

丈夫去世后他和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的,但前妻不属于继承顺序的第一、第二顺序,在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子女是有继承权的,继承的份额均等分配,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将共同财产列入,遗嘱失效!

虽然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就可以看出,立嘱人有权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如果遗嘱中既处分了个人财产,也处分了他人财产,遗嘱涉及他人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立的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中处分了配偶所拥有的份额的部分内容是无效。

通常,这类情况多见于老年夫妻。当夫妻中某一个方当家作主习惯了,则容易自作主张分配配偶的财产或共同财产,而这样的遗嘱则被认定为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 丈夫去世妻子却不是第一继承人 这些错误或让遗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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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4

丈夫去世后他和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的,但前妻不属于,继承顺序的第一、第二顺序,在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子女是有继承权的,继承的份额均等分配,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扩展资料:

继承的原则

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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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0
一、这要看你和你丈夫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有没有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如果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他们就有继承权。

  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二、你可以立遗嘱将所有的财产全部留给你想留给的人,这样就不会发生法定继承的问题了。
我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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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05-22
你好!如果你离婚时判归你抚养的孩子未成年,则这个孩子和你形成抚养关系,有法定继承权。他前妻和另一个孩子对您的财产永远没有法定继承权。他前妻的孩子对他个人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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