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最低收分是多少 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如题所述

每年军校的录取分数都不一样,是需要按照当年的提前批次的录取分数录取的。建议分数下来后,填写志愿时,查看前两年的录取分数线。

以下是军校对身体的要求:

外科要求: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六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五)轻度胸廓畸形(指挥专业除外)。
第七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八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九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一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二条 文身,不合格。
但是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身体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除指挥专业外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第十三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四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五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第十六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十七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内科要求:
第二十一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二十二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二十三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
第二十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八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耳鼻喉要求:
第三十二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三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是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七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八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眼科要求:
第三十九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口腔科要求:
第四十五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六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者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
(四)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四十七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女生妇科要求:
第四十八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 妊娠,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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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9
军校只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要达到所在省市的二本线以上,报考军校才有希望!例如: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高考成绩要达到所在省市的重点本科线! 军事院校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服务;身体健康。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气质和强健的体魄,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官。 军队院校除初级指挥专业不招收女生外,一般军队院校都招收女生,招收女生的比例一般占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左右。具体的人数和比例,不同的军队院校有不同的规定。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中,都要对当年招收女生的院校专业及比例或数量作出明确规定,各军队院校也会在招生简章中给予明确的说明。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院校和专业,均不招收女生。 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除参加全国高考外,还必须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面试检测。面试检测主要是检查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的动机等,检验考生的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凡未参加面试检测的考生,均不能被军队院校录取。检测工作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军队院校对考生的政治素质要求很高,明确提出要求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思想品德。因此,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还要进行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对于报考飞行、机要、技侦等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各院校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1、外科 (1)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①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②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③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时,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2)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3)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4)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5)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6)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7)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8)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9)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他后遗证,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艺术院校。 (10)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1)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19
地方高中生考军校和部队是不一样的。高考需要二本线以上,还是艺术类或低级别的军队院校。一类军队院校要和清华大学和北大的分数线一样,甚至更高。政审也非常严格,直系亲属有犯罪史,练某个大*三点水加去的,个人有纹身,打耳朵眼都不可以,而且没的商量。部队考军校以低级指挥系、后勤、护士、电子设备维护、装甲兵、炮兵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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