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内管领,是清朝内务府下设的内管领处管理事务的官员。
内管领在清朝不同时期、不同机构,品级有一定变化。清史记载,“内管领、初制正五品。道光三十五年改从五品。副内管领及诸王府内管领正六品,各三十人。”也就是说,朝廷内务府的内管领,在顺治时期是正五品,而到道光三十五年改为从五品。此外,清朝各个王府也设有管理府内事务的内管领,级别为正六品。
内管领, 主要掌供内廷食用、赏赐、祭祀所需点心饽饽、瓜菜、酒醴酱醋及玉泉山水、冰块与各种器物,承应后妃等内廷主位下差务,承办宫室裱饰、洒扫、拔草,修治宫内房屋、水道与宫外朝房公所,以及管理宫内需用车辆与各管领下人丁口粮等事。
扩展资料:
初设内管领四人承办内务府并管领下事务。顺治三年(1646) 后屡经增设内管领,至康熙三十四年(1695) 增至三十人(每旗十人), 每月轮流十人办理一切事务。雍正六年(1728)正式设立内管领办理公务处,以内管领一人掌关防,二人协理关防,并拣选副内管领、笔帖式各三人办理文移档案事务。乾隆十五年(1750) 改由内务府郎中掌关防、员外郎协理关防, 遂定制。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内务府司员兼摄), 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三十人,管理本处一切事务;笔帖式八人,掌翻译及文移档案等事。此外,设食钱粮、食季米苏拉共四千九百五十名,承应各项差务。其内部机构有内外饽饽房、酒醋房、菜库、器皿库、车库、管理苏拉车辆处,各以内管领、副内管领管理,分司各项事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ー内管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