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6-11
药品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事务,国家不应该只做到审批然后放任不管,出事了小事情民不告官不究,大事出了抓几个不痛不痒的“药贩子”,我们的GMP规范到底是怎么规范的啊?看来流通环节不管是医院还是“GSP”药店,未必好到哪里去啊。
最近看报纸报道又出了一个“石四厂”葡萄糖氯化钠输液某批次质量不合格药翻人的事情(出现异物,好在没出人命)我们的医药工作者质量责任心哪里去了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怎么监管的啊?
说的听偏激的,但是我希望我说的是过于偏激,而不是不幸言中。本人个人看法不代表其他组织及个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