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无力偿还,追债人骚扰其家人并造成伤害

我有个朋友,最近家里一直被骚扰,因一年多钱因某些事情向借债人借了二十几万元钱,并且借债人借钱给欠债人时并没有立下任何借贷协议和字据,借债人曾经偿还过十几万,是在借债人过年时骚扰威胁其父母的情况下,其父母帮还的,隔年借债人一直没有偿还能力,但是在女朋友家支持的情况下结婚,住在女方父母名下房产中,其装修,家电,物品,酒席等款项都为女方支付,装修家电物品则是在结婚登记前所购买齐全,女方家属均有发票证明。结婚后没几日即过年,借债人又跑欠债人家进行骚扰,借债人家中有两位老人,母亲与后父,后父的亲生儿子的媳妇刚生下小女孩十几天,借债人结婚酒席前曾偿还过借债人1万元,而且欠债人并不是不想偿还,只是目前还没有能力,想逐渐慢慢还钱,但借债人等不及,非到其家中骚扰 并因两位老人不懂法律的情况下还作出非法律性的恐吓两位老人,例如:你们不还钱,或者不把你儿子交出来,我就打电话报警抓你们。。。你们要是不还钱,我就天天来你家,让你们不踏实,直到你们把钱给我,之类,或一直在其家门外徘徊不走,喝酒喝多了半夜来其家中长坐。。。。。目前欠债人的妻子怀孕了,借债人知道其和妻子的住处,又来其和妻子居住处骚扰,威胁要搬走他们在婚前女方家所购买一切家用电器物品(注:其妻子是在借债人借钱后一年认识并且结婚的,借债人借款项并没有应用到共同生活中)她们所住房屋也是归女方母亲名下,并非妻子所有,在借债人来骚扰过程中,借债人的妻子因借债人行为而受到惊吓造成流产,请问,这种借债并不通过法律手段而自行用个人方式上门追债并造成伤害的行为,以以上的对父母恐吓吓唬,对其妻子造成流产的行为,欠债人应实行如何的权利,并且在法律上会对借债人实行何等的处罚??
不好意思这位朋友,无论这个人是否错过,但都有被法律保护的权利,虽然他借钱,但是亲人是无辜的,他借钱是在认识他妻子之前一年的事情,而且我说过了,他结婚并不是他拿钱,是他妻子家全权出的,子女要结婚,就算没钱,父母能不管么???如果你是一个明智的知法或者法律的代表者,就不应该有偏袒性,应该对此案件作出合理的解答,而不是说风凉话,谢谢

欠债人无力偿还,追债人骚扰其家人并造成伤害,可以及时报警处理,因为涉嫌暴力催讨。
法律分析
欠债人无力偿还,追债人骚扰其家人并造成伤害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正规法律途径追债受到法律保护,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对家人生活造成影响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追讨人进行处罚。债务追讨的方法技巧有:讨债人可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实现讨债的目的;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依法讨债是法律赋予每个债权人的权利,每个债权人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先不说什么还钱不还钱的事,因为这个钱现在等于说就是没有借,借据和公证人他们有吗,所以了钱的是可以先抛到一边。
对于他这种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你们可以去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还有如若不行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各种赔偿。
现在找你们说的这样你们这边还是很占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27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把什么错都归到对方身上,有钱结婚就没钱还钱了,借钱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以后怎么还,极度鄙视。还好意思上来问。
第3个回答  2009-01-29
欠债不还...还好意思说别人

法律要是被你这种人利用还真是悲哀....
第4个回答  2018-06-02
还好意思来问,你还钱的话,别人会这样对付你么,你不还钱,还玩失踪,别人找不到你,那么只能找你的家人,那么是正常的,所以,你还是把钱,还掉吧,协商去处理。真是鄙视你这样的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