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佛友们一个问题

在看过《三世因果文》后我终于明白了因果的关系还有因果报应的东西。我想问的是,一个孩子的家长所行所为会不会作用于孩子身上?或者举个例子说,父亲生时喜好亲近女色或者受他人挑唆经常与女人厮混等事,那会他所做所为会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产生某种因果报应,作用于孩子身上?如娶不上亲,无后等。假设孩子不是他父亲那样的人。

别业与共业

什么是别业呢?个别众生所造的业,只由自己单独受报的,就是别业。

但是,个别的行为,若与其他众生的行为相同,它们便会形成一股比别业更强的业力洪流,共同感应同一的环境与果报。这种共同的行为,使众生受同等果报的业,就是共业了。共业为业力相同的众生,塑造了类似的命运,使他们处于相同的生存时空里。

共业把众生带到大体相同的境地,如同一的世界、种族、国家、社会或家庭,但是他们各自所有的别业,使他们在相同背景之中,能有个别的果报差异,而这些差异,可能至为巨大。

一切众生,只能承受他自己业力带来的果报,绝未有受他人所累的事情。众生若未有如是的业力,是绝不会受到表面看来是由父母,社会、国家或种族所带来的苦或乐的。

摘录自净行法师编著《佛法——解脱的原理和行法》第八章《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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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4
父母对子女是有影响的,但这影响到底会不会显现出来,还要看很多其它方面,因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相互影响是一定的.
第2个回答  2009-01-14
祸殃子孙”的事,一般人多认为没有道理,因为祖先父母作恶 ,无辜的子孙却要受连累而遭殃,这样的因果法则未免有失公平。其实,所谓“祸殃子孙” 只是一句惯用语,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它的背后有更深的道理在。
佛在出曜经说:“作恶自受其殃,无能代者。”这句话告诉我们,“自作自受”是一条因果的铁则,不可能自己作恶,却由子孙代受恶报。
依佛法因果理论来看,这种“祸殃子孙”的现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于“同业相引,共业召感,后报转为现报”所致。
所谓“同业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种类的善业或恶业的人,彼此间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勤于布施济贫的二人,今世成为父子,父亲赚钱致富,儿子出生于此,同享富报。所谓“共业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参与,造作同一件善业或恶业的人,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盗,今世父亲成为贫穷乞丐,儿子则生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贫 穷之果报。所谓“后报转为现报”是指原本是未来世才要承受的恶报,由于环境中遇到相关 的缘来促发,使其恶果提早成熟,而于今世就受到恶报;或者是本应于年纪较大时才受的恶 报,提早于年纪较小时就受报。
在本章的许多例子中,造杀业的人本身未见到受恶报,是因应享的福报尚未享尽,恶报的缘尚未成熟所致。这时子孙受到连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二种:
(一)犯了杀生恶业之后, 生的孩子有残废、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时,这是因当事人犯了杀业,藉由“同业相引, 共业召感”的缘故,召感到往世犯了严重杀业、应受残废畸形等果报的人,来投胎做他的子女。这时子女的遭遇实由于往世造恶业今世应受报所致,绝非代父母祖先受罪。
(二)生了孩子以后才造杀业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报较薄,而且往世曾造杀业,这时父母的杀生恶 行,会促使孩子的杀生果报提早成熟,本应于未来才受报,却提早于现在就受报,而发生多 病、短命、灾横的情形。就孩子来说,他的遭遇只是“后报转为现报,仍是自作自受,并无不公平之处。 由上可知“祸殃子孙”乃是因果律中重要的一环。它可使今生作恶,但因福报大而看不见 今生受恶报的人,藉由子孙的不幸遭遇而知所警惕戒惧;也可使“因果报应”的事理,在隐 微难明之下,仍有蛛丝马迹可循。智者见微知著,可不谨守杀戒,预为子孙明日绸缪乎?
第3个回答  2009-01-14
个人因果个人付。你可以劝劝你的父母如能改善更好。
第4个回答  2009-01-14
因缘际会 烦扰杂乱一线牵

缘起性空 看破放下即自在

南无阿弥驼佛
第5个回答  2009-01-15
因果是不会这样的,但是,他爹从小影响了他,或正影响、或反影响,或身体、或心理,然后他自己享有自己的因果。如果说身体是父母给的,那么小孩的心最初不也应该是父母给的吗。这只能说是不同个体之间的影响,而不是佛说的因果报应。佛祖承认存在这种影响,所以他讲因缘、讲系念。
三世因果,前提是轮回,但轮回是心的生死轮回。身与心同在,大活人的心岂有生死乎?其实,无常断灭,平时一般不易觉知,需要修定观察。所以,佛教菩萨要对众人讲世间法只能借助常见的人生死来说此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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