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听同事说如果我想辞职之后马止就走人,要被扣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在网上又有看到说规定最多只能扣工资(底薪)的百分之四十。我想知道这里所指的百分之四十是指一个月底薪还是指所有的工资(底薪加上加班费)的百分之四十?另外,我进公司一直都没签合同,如果我想辞职后马上走人,我可否以此要求公司支付我的全部工资并且不能扣我的工资,否则就要求付我双倍工资?我主要是想知道,如果扣工资,所指的工资是指底薪还是指包括资金、加班费在内所有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