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第49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的这些规定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4条第一款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老年人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1、有获得赡养的权利
《老年法》第5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包含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以及生病时医护:另外,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3、有继承的权利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