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产权问题

基本上是这样的,地是甲方父母留给甲方的,但由于在农村,没有十分齐全的证件,只有村委证明。现在甲方要把地借给乙方盖房,乙方承诺有一半的房留给甲方使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最大化保证甲方的利益?谢谢

如果是宅基地,您是可以这样办的。您要妥善保存村委会证明。您要在与乙方的合同上写明:1甲方是借地给乙方使用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2房子甲方使用多长时间,3超过了宅基地使用时间房子怎么办,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把房屋卖给或借给他人,5乙方违约的处罚办法。这几条重要的一定要列上。其它您自己根据情况再写一些。你就可以最大化保障自己的权益。祝你好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第三十一条还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据此,甲的父母死亡,甲父母的承包地可以由甲继续承包,是有法律依据的。村委会是土地的发包方,甲有村委会证明,说明甲对该土地有经营权。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因此,甲不得将地借给乙方盖房而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尽管乙方承诺有一半的房留给甲方使用,但是甲乙的这种合作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约。
第2个回答  2009-01-19
没有任何办法来保障甲的权力。

农村的土地是不可以善自改变性质的。
第3个回答  2009-01-19
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基本上只要到时候乙方那边出现问题,一出现争议就不可能获得什么利益,更不用说得到一半的房子。
对于你的情况,我建议,首先让乙去向村里申请宅基地(注:在农村宅基地必须申请,而且我国法律规定“一户一宅”制,推过乙方已经有了一个房子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建第二所房子的),如果乙方还没有的话,那他申请到了宅基地(注:一定要是让他申请的土地是你那块),甲方和乙方签订一份合同,关于你所说的方面的合同,并详细规定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例如乙方向甲方赔款,而且这份合同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保证合同的效力。这是我个人认为比较妥当的方法,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