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1月入职,过了试用期,公司以工作效率低为由把薪水降的特低,其目的是为了不付违约金,让员工主动辞职,并说降薪的安排员工不同意但公司决定了就行。请问员工应该怎么办?签合同了,一个月试用期。老板的意思就是想辞退,但不想出违约金,只是没有明说。薪水降到合同里的一半(约1500)。 现在公司想让我作销售类的职位(目的是为了让我主动辞职),协商时我不同意,但他说在公司公布并让其他员工签字后生效,并不让我碰电脑,把我安排在角落的坐着。坐了一天后他说我什么都没干,他可以再降工资。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