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的盘亏存货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转出吗 会计分录如何写

如题所述

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盘亏,其进项税额应该做转出处理,其分录是: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追问

为什么自然灾害要转出

追答

自然灾害造成的原材料盘亏,是企业的非正常损失,损失,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条例规定的。

追问

转出属于抵扣吗

在吗

追答

转出不属于抵扣,是应缴。把原来抵扣的转出来交税。

追问

哦 那为什么呢

追答

因为在购进原材料是这部分税金已做进项税抵扣了,出现损失后要把这部分税金转出来,不让抵扣,不让抵扣的意思就是交,不知你明白了吗。

追问

那如果管理原因可以抵扣吗

追答

管理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也不能抵扣,也属于非正常损失。

追问

那什么可以?

自然灾害导致的不需转出吧 国家承担阿 管理原因 才需 是吗

追答

如果确实能分清自然灾害中没有非正常损失是可以不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如果既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又有非正常损失,那么就要把非正常损失中的进项税额转出,没有,不做转出。管理原因属于非正常损失,故,需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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