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养老金怎么算

广东省饶平县企业普通职工退休养老金现在大概每月有多少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是2000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第57号令颁布的细则主要规范规定了全省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等所有在当地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的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办法计发标准等一系列相关规定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列单位均应依法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单位所在地原则上为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所在地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参加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原实行行业统筹的中央部属企业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管理
条例第二条第一二项所列被保险人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和从业人员劳务输出人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内地户籍员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国籍员工均应在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职工国家机关中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按本实施细则参加企业的养老保险统筹国家机关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和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需要在镇乡街道行业大型企业设立办事处或代办点
第四条
单位要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名册社会保障号等新开办的单位要在批准开办或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从单位开办之月起计缴养老保险费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终止要在15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条
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职工的缴费工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单位的缴费工资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经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后全年不变
第六条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测定经同级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养老保险基金不得搞赤字预算养老保险测算期为3年
第七条
单位和被保险人均应逐月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八条
从1998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按被保险人月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原行业统筹的中央部属企业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被保险人月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其中被保险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其余不足部分从单位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单位缴费划入比例相应降低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统一规定条例实施前的个人帐户与条例实施后的个人帐户合并计算被保险人中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时其个人帐户继续保留并计息与重新参加后的个人帐户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基金只用于本人养老一般不得提前支取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考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统一规定及调整
第九条
下岗职工劳务输出人员挂靠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劳务输出管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代扣代缴或由本人直接缴纳
第十条
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按其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被保险人按其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
从事过井下高温低温和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被保险人退休按其1998年6月30日前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2%
二调节金按1997年度所在市县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计发
第十一条
养老金每年7月进行调整基础养老金每年7月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率同步调整平均工资负增长时基础养老金按负增长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所在市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的40%至60%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具体比例由各市确定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达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缴费年限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提前退休的相应减发过渡性养老金每提前一年减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从事特殊工种的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其过渡性养老金不减发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中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后又重新参加的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下同前后合并计算未能重新参加的在达到退休条件时可按中断关系前的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一次性老年津贴的标准为按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两个月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为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和被保险人建立档案实行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
养老保险待遇由被保险人退休前最后缴费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给付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所在缴费单位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本人提前两个月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待遇申报手续
本人在异地就业其养老保险关系已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待遇由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给付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本人提前两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待遇申报手续
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被保险人或其亲属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没有提供的7月份起暂停发放养老金经证实生存者可予补发
第十七条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就近安全和方便原则采取委托银行邮局社区等多种渠道将养老金直接发给被保险人
第十八条
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因工致残领取残疾退休金或因工死亡其个人帐户养老基金退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跨统筹范围变换工作单位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关系连同个人帐户基金转移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迁入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必须承认单位和被保险人在迁出地已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办理了基金转移的缴费年限不得要求单位或被保险人补缴
第二十条
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人基本情况社会保障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工资等级工资额
二缴费情况临界指数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各年度缴费工资
三个人帐户情况单位缴费记入个人帐户累计总额个人缴费累计总额累计利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格式由省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转移的个人帐户基金包括单位缴费记入个人帐户累计总额个人缴费累计总额累计利息
第二十一条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转移个人帐户基金个人帐户从1998年7月1日原行业统筹的中央部属企业从1998年1月1日开始按缴费工资11%的额度转移
第二十二条
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省统筹前各市县按养老保险基金单位缴费征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调剂金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和调整不按规定上缴调剂金的由财政部门相应扣减该地区的税收返还款或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总额指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之和调剂金从单位缴费总额中提取
第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必须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待遇的给付遇有特殊情况结存的养老保险基金含历年的积累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不足两个月支付额时由调剂金调剂和财政补贴调剂金调剂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订财政补贴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暂时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可以财产权抵押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检查单位经营状况和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后办理缓缴养老保险费手续
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单位不得转移已抵押的财产缓缴期满后单位须补缴缓缴期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含个人缴费本金及利息免交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仍不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或在缓缴期间转移已抵押财产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按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指数是指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比被保险人的平均工资缴费指数是指被保险人一生缴费指数的加权平均值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被保险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退休时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被保险人的工资指数即临界指数统一按1993年本人档案标准工资加国家及省规定的补贴与所在市县职工平均标准工资加国家及省规定的补贴之比调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农业企业的养老保险办法根据农业企业的特点另行制定退休费用负担过重在条例实施前未能按统一标准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可暂时维持分档次定比例的办法逐步过渡
第二十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工作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基金转移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省市县各级都要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监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审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养老保险实行年检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定期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进行年度审查单位在办理工商年检和劳动用工手续时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三十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或注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或撤销单位时应知会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三十一条
单位拒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通知限期不超过30天参加仍不参加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条例所称欠缴养老保险费是指单位含所属被保险人未获准缓缴而逾期未缴纳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或瞒报人数和工资总额少缴的养老保险费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应向欠缴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限定欠缴单位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补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地方税务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单位或个人以非法手段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应追回其全部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罚款收入上缴国库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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