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27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40多年的开发与建设,我国已跻身于世界采矿工业大国之列。在全国20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中,95%以上的县都有采矿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各类矿山企业约26万家,从业总人数约2000万人,其中,国有矿山企业8840家,现有职工约720万人;乡镇集体矿山达12万家以上,从业人员约720万人;个体私营矿山也超过12万家,从业人员达500万人。根据国家的最新统计,1995年全国矿产开采总量为54亿吨,是建国初期的90余倍。 迅猛发展的采矿工业,为国民经济的腾飞提供了丰富的矿产资源,为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与此同时,也给矿山安全和职业卫生带来了突出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采矿业不同于其它行业,大多为井下作业,生产过程复杂,作业环境情况多变,灾害因素多,因而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比其它行业多。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矿山安全卫生工作,几十年来,为了保障广大矿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颁布了一系列的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很大的成绩。这也包括我国矿山的主管人员、科技人员、医疗卫生人员为矿山安全与卫生所付出的艰辛劳动,取得了许多令人鼓舞的成绩,为把我国矿山安全卫生管理纳入科学轨道创造了条件,为我们减少矿山事故,提高卫生水平寻找到很多有效的方法,使我国的矿山安全卫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并且越来越好。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和矿山企业生产的特点,我国矿山安全和职业危害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以煤矿行业为例,百万吨死亡率不仅大大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某些发展中国家,大约全国平均数是美国的100倍,印度的8倍。粉尘危害和矿山安全一样,是困扰矿山发展的另一大难题,其损失和危害不比安全问题轻。在矿山企业的多种职业危害中,由粉尘引发的尘肺病高居诸病之首。新中国成立以来,矿山尘肺病人总数已达58万,可疑尘肺51万人,总计已超过100万人。目前,更为严重的是全国矿山尘肺发病率有增无减,居高不下,仍呈上升势头。全国每年新发尘肺病人约2万人,而80%在矿山。由此可见,尘肺病已成为困扰我国矿山企业的一大社会公害,严重威胁着广大矿工的身体健康。同时,还给国家带来了每年高达50亿元的巨额经济损失。因此,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的防治是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当务之急,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在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下,研究和部署加强对粉尘危害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大对粉尘危害防治的力度,争取有效地扼制粉尘对矿工的危害,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是非常必要的。 1990年,劳动部针对我国矿山粉尘危害严重的势态,在总结我国几十年矿山防尘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学习、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加强矿山粉尘危害监督和管理“三步走”的方案。概括地说就是,从改革矿山粉尘监测方法入手,以监测导致尘肺发病危害最大的呼吸性粉尘为基础,这是第一步;对粉尘危害实行分级管理、重点监察和管理,完善分级标准,这是第二步;以减少控制矿山尘肺发生为目标,采取实用高效的防尘技术措施,分步治理,这是第三步。“三步走”方案是一个互为因果、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是融科学管理和科学技术于一体的系统工程。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劳动部从1990年起分期、分批在不同的产业部门和有关省(区)的矿山企业,以不同规模、不同方式开展了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和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试点工作。在有关产业、劳动部门和矿山企业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经过5年的努力,顺利地完成了“三步走”方案中第一步和第二步的目标。就是说,我们已经完成了矿山粉尘监测方法改革的试点,并相继进行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的试点工作,获得了丰富的基础数据和宝贵的实践经验,并基本上确立了一套较完整的、符合我国矿山实际情况的呼吸性粉尘监测模式。在试点期间,为了规范和统一矿山测尘方法,根据试点经验,劳动部制定颁布了《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LD38—92)、《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39—92)、《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技术条件》(LD40—92)、《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41—92),为试点工作的成功提供了保证,同时也为今后的全面推广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推广呼吸性粉尘监测和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监督和管理工作,是利国利民、造福广大矿工和促进矿山健康发展的大事;是落实“科教兴国”的具体内容。因为这些方法,这些标准的出台,都凝聚着大量科学实践的成果。这也告诉我们,要想彻底解决粉尘危害,必须进一步加大科研力量,必须更加重视科技工作。可以说,我们的希望,在于我们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在于我们把已取得的成果推广开来,贯彻下去。 如何深入全面地做好推广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今年是我国执行“九五”计划的头一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刚刚结束,并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党中央和国务院为我们规划了新的、宏伟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个宏伟的目标,中央明确提出了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方针。贯彻这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为搞好矿山安全卫生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而且搞好矿山安全卫生本身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科教兴国”的具体实践,是提高效益、减少损失的直接体现。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把这项工作搞好。要大力宣传推广全面开展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和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深入学习有关标准和文件规定,使这项工作深入地开展下去,从而有效地加强对呼吸性粉尘危害的监督和管理,防治粉尘危害,保护矿工的健康。 二、参与两次试点的矿山是今后全面推广工作的标杆和榜样,要把5年来积累的试点经验毫不保留地进行全面的交流和宣传;没有参与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和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试点的矿山企业,要虚心学习,博采众长,把兄弟矿山的好经验、好做法学到手,使这些宝贵的经验能在这些矿山企业开花结果。矿山企业之间要相互学习,携手并进,在实践中继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提高,共同为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矿山实际的呼吸性粉尘监督和管理模式而努力工作。 三、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和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的推广工作,是一项多部门、多环节的综合性监督和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推广科研成果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步调一致,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把这项工作推广开来并坚持下去。据了解,化工、有色、煤炭和冶金等几个主要产业部门和一些地区,已经制定了推广计划,有的去年就开始推行了,希望大家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地区的方案,争取较快地在全国全面推广。时间紧,任务重,是推广工作的特点、难点,面对矿山粉尘的严重危害,我们没有理由在拖、再等了。每个部门、每个同志都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树立对矿山安全负责,对矿山职工健康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把这件大事办早、办好。各级产业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是呼吸性粉尘监测和分级工作的主力军,担负着具体组织和现场实施的繁重任务。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要在如何加快步伐,全面推广上狠下工夫。当前,各类矿山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效益差、企业亏损等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各部门、各企业更需要统筹兼顾,做好工作,千方百计地使本部门、本单位都能按计划和要求,及时地把推广工作开展起来。对个别存在突出困难的矿山企业,也要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制定克服困难的具体措施和政策,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以确保不因个别矿山而影响整体推广工作的开展。 四、各级劳动部门是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和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推广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全面总结开展试点工作5年来与各产业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分工合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密切合作,努力协助各部门解决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做好矿山测尘方法变革时期的协调工作,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使推广工作早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劳动部门也是矿山安全与职业卫生工作的监察执法单位,随着呼吸性粉尘监测和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工作的开展,要完善监察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测尘的目的是为了防尘,对那些长期达不到标准的矿山企业,该责令限其整改的要责令限其整改,该处罚的也要处罚,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实。对于随着改革开放而蓬勃兴起的乡镇集体、个体矿山,各有关部门也要加以重视。这些矿山多数采矿技术和防尘措施落后,生产条件很差,今后可能成为更加严重的尘肺发源地。因此,从现在开始就要对这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摸清安全与劳动卫生情况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3P展乡镇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和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工作的计划,逐步予以实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