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希望详细鞋些

1972年美国撤离琉球时,将钓鱼岛“行政管辖权”混合琉球“交给”日本,而据中国古代史书记载中国一直对钓鱼岛拥有领土权。

因此,钓鱼岛争议也由此而生,现在钓鱼岛及其领海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日本实际非法管辖该岛。2012年9月10日起,中国政府部门对钓鱼岛及附属岛屿开展常态化监视、监测。

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坚持巡航执法,渔政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和护渔,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中国还通过发布天气和海洋观测预报等,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实施管理。



扩展资料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宇认为,中国政府发表白皮书,表明中国捍卫领土完整和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也说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关系到保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安排,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都应对此予以关注。

“中国通过这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打出了反制日本购岛闹剧的组合拳。白皮书将相关史实和法理昭告世界,既揭露了日本侵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真相,也提醒世人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呼吁国际社会共同捍卫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捍卫钓鱼岛主权有理有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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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信息导刊》 (2004年 第十三期)钓鱼岛争端的来龙去脉

  章晓

  近来,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海域又起波澜。据报道,3月24日,7名中国公民登上了属于中国领土的钓鱼岛,却遭到日本方面的非法扣留,在被非法扣留期间还受到非人道待遇。多年来,日本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我钓鱼岛主权,此次事件,不仅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中国公民人权的严重侵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经过反复交涉,日本方面终于在3月26日晚放还了被其非法扣留的7名中国公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无论在历史上还是法律上中国都对这些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历来就是中国领土
  钓鱼岛列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钓鱼岛列岛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
  自古以来,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1871年日本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
  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是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然而,他也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岛,是在日本吞并琉球,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的1884年,比中国文献最早记载该岛都迟约500年。据日本史书记载,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发现“久场岛”(黄尾屿)有大量信天翁栖息,可销往欧洲,便于1885年要求冲绳县令允许其开拓,并在岛上树立标记,上写“黄尾岛古贺开垦”,日本政府以此为据,称钓鱼岛是“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的,而非甲午战争时从中国夺取的。这完全不符合历史真实,是对历史的歪曲。
  1944年罗斯福曾向斯大林表示:“斯大林熟悉琉球历史,他完全同意琉球属于中国,并应归还中国。”1945年7月,日本投降前夕,中、英、美三国发表波斯坦公告,规定日本之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本土以内。
  日本野心很大
  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的钓鱼岛列岛,在地图上都难以标出,为什么日本非要对这块远离其本岛、本属于中国的小岛垂涎三尺呢?舆论认为,这有两个原因,一是钓鱼岛战略位置重要。冷战结束后,日本加快了其向政治大国迈进的步伐,试图在国际政治中发挥更大作用和拥有更多的发言权。日本出于成为军事大国的政治需要,非常重视钓鱼岛极其重要的战略位置。如果日本占领了钓鱼岛,日本就可在岛上设立海空监控侦察设备及岸基反舰和对空导弹,从而很容易封锁台湾北部重要港口及空中航道。如果在钓鱼岛设置雷达,可以监视方圆400公里至600公里的海域和空域,其范围可达到台湾北部、大陆沿岸的福州、温州和宁波等大片地区。这样,中国军事上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被日本及时掌握。如果日本在钓鱼岛上建立军事基地或部署重型武器,将对中国国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是为了获得钓鱼岛的资源。按照联合国1992年公布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关于“主权国家以200海里内的海域为其经济专属区”的条款,钓鱼岛的实际价值是以该岛屿为依托,半径为200海里的庞大海域以及周围海域内的海底石油、矿产、海洋渔业等海洋资源以及领海、领空的交通、运输权和未来潜在的资源,这些资源均应属主权国。如果日本侵占了钓鱼岛就意味着中国东海海域将有74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被日本窃据。同时,钓鱼岛海域蕴藏的丰富石油和油气也会被日本占为己有。
  美国的背景
  钓鱼岛是中国无可争议的领土,但二战后,日本却把钓鱼岛交给了美国托管,而1971年美国又将钓鱼岛交托日本,从此,钓鱼岛风波中的美国因素便一直忽隐忽现。上个世纪70年代,由于保钓运动风起云涌,美国被迫收回了其立场,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并不拥有主权。但有消息显示,后来美国曾私下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这直接导致了日本制定周密计划以大规模开发钓鱼岛。华盛顿不仅对日本发展这一计划表示首肯,而且还亲自为东京拟定了若干方案,以加强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宣示,其中还包括向钓鱼岛派驻美军。近年来,在中国与海上邻国的争议背后,美国的身影出现得越来越多。在钓鱼岛问题上,美国不满足于已在冲绳驻军,还准备把军事力量延伸到钓鱼岛,既干扰中国维护钓鱼岛的主权,又构建其西太平洋军事“岛屿锁链”更为紧密的一环,对台湾海峡施压。
  在钓鱼岛美国介入问题上,存在着“日本愿望”和“美国承诺”两个因素。日本为了与中国在钓鱼岛主权争端中获得更多筹码,一直希望美国介入;而美国虽期待通过与日本合作找到实现其亚洲战略的契机,但还是希望在一些敏感的具体问题上适当留有余地。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中日两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不同主张。中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关系出发,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时同日方达成了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的谅解。邓小平同志1978年10月25日曾指出,在钓鱼岛问题上要以大局为重,谈不拢,避开比较明智,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我们这一代人智慧不够,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好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1979年5月31日,邓小平同志会见来华访问的自民党众议员铃木善幸时又强调说,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同年6月,中国政府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本提出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的设想,首次公开表明了中国愿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模式解决同周边邻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立场。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本含义首先是主权属我;第二是对领土争议,在不具备彻底解决的条件下,可以先不谈主权归属,而把争议搁置起来;搁置争议,并不是要放弃主权,而是将争议先放一放;第三是对有些有争议的领土,进行共同开发;第四,共同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为最终合理解决主权的归属创造条件。
  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领土主权争议问题,本来是可以通过政府间坦诚、冷静、务实的协商加以处理的,而日本方面一再制造事端,试图将中国领土并入日本,这是中国人民坚决不能接受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08
众所周知,钓鱼岛位于东海大陆架东南边缘,是中国台湾省的附属岛屿。至少在15世纪初的明朝永乐年间,中国渔民就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并在《顺风相送》一书中予以记载。1845年6月,英国人在其海图中,将这座“形似尖塔”的岛屿标志为“Pinnacle Islands”;41年后,日本海军省水路局以此依据,在其《寰瀛水陆志》中,将中国所属的钓鱼岛用汉字写为“尖阁群岛”。对此,日本学者井上清在《关于钓鱼等岛屿的历史归属问题》一书中,已有明确的记载。
铁证如山,岂容偷梁换柱。然而,据日本《读卖新闻》在元旦当天的报道,日本政府已经以每年2200万日元的价格,从其国民手中“征借”了钓鱼岛、南小岛和北小岛,并于2002年10月登记了租赁权,制止转卖上述三岛,云云。
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读卖新闻》坦言:“政府有意把其作为国家领土,从而进行安定管理的意图,比如阻止第三者登陆”。但是,公论之所以是公论,就在于一个“公”字,公论自有公断,公道自在人心,公理自有明说。日本的国际法研究在国际上是有建树的,那么就让我们来重温一下国际法上关于“国家领土变更”的基本理论。
在公认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上,国家领土的变更(包括取得)方式有两类,一是传统方式,二曰现代方式。在传统方式中,分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五种。先占乃是针对无主地而言,对于早已有主的钓鱼岛而言,只有中国的先占,断无日本以“后占”谎称“先占”;就时效方式而言,被侵占国必须长期默许,不提异议,但是不论是中国中央政府还是台湾地方当局,在钓鱼岛“主权归我”问题上的表态,历来都是非常明确如一的。事实上,除了依添附和非强制性割让以取得国家领土还有少量的实践外,其余的传统方式已经被国际社会一致摒弃。当代国际法公认的领土变更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民族自决,适用于二战后新独立的民族国家;二是全民公决,适用于前殖民地地区和战败国被占领土。毋庸置疑,这两种方式与钓鱼岛主权之争,并无多少关系。一言以蔽之,不论是传统国际法还是当代国际关系准则,都不允许日本“征借”并以“征借”方式窃取中国的神圣领土钓鱼岛。
抛开精深的国际法理论不讲,就以日常生活为例也足以说明:某地有两家为邻,东家为人古道热肠,邀请西家之子参观了其祖传之宝。某日清早起床后,西家便向邻里宣布,已经从自己的儿子手中征借过了那件稀世珍宝,从而排除了他人染指该宝的可能性。可是,事有头,债有主,谁都不能忘了,那宝贝本来就不是西家儿子个人所有的。宝贝的所有权从来都归东家名下。公开声明也罢,私下公证也罢,所有权终究是赖不到手的。
是非曲直,一目了然;主权在谁,不言自明。钓鱼岛上好“钓鱼”,可却不是谁都能来直钩垂纶的。难怪《读卖新闻》自己也心虚:“尚无国家因领土问题而征借私有地的先例”。中国乃至国际社会里善良而理智的人们,不禁真的要问一问日本国内的某些始作俑者:画饼充饥,强词夺理,实难服己,何言服人?
古往今来,梁上君子比比皆是,东窗事发,倒也不必太过惊讶其卑恶。只是朗朗乾坤下,以为自掩其耳,就能蒙混过关,窃人家财而逍遥法外,就让人很有些忍俊不禁了。寓言因为隽永而深刻,因为微言大义而恒久流传,正应了“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歇后语,不管是为了满足“亚洲霸主”的春秋大梦也好,还是打着转移国内矛盾的小算盘也罢,结果也会像那位胆大妄为的窃铃贼一样。
第3个回答  2009-02-28
战 略 意义

首先,钓鱼岛列岛及其周围海域具有巨大的经济开发价值。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岛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结论:

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据资料统计,目前全世界已开发的石油资源,主要是从新生代第三纪(6500万年~200万年前形成的)岩层中发现的。钓鱼岛列岛的海底是新生代第三纪的沉积盆地,具有理想的生成和储藏石油的地质构造条件。据我国有关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的石油储量约30~70亿吨(亦有材料说,该海域海底石油储量约为800亿桶,超过100亿吨)。钓鱼岛周围海域的渔业资源也十分丰富,盛产飞花鱼等多种鱼类。长期以来,我国台湾等地渔民经常到这里从事捕捞活动,年可捕量高达15万吨。

其次,钓鱼岛群岛在海洋划界中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批准生效,将不可避免地使各国在划分管辖海域时出现一些重叠和矛盾。按《公约》规定,两国如按中间线划分,那么钓鱼岛主权归属哪一方将极大地影响大陆架的划分。如果日本占有钓鱼岛,并以此为基础划分东海的专属经济区范围,那么日本将多占7~20万平方公里海域。日海洋产业研究会编著的《迈向海洋开发利用新世纪》一书中,公然将一些位置重要、有主权争议的岛屿,作为“扩大与俄罗斯、朝鲜、韩国、中国等邻国海洋经济区间的边界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所在。日本一些官员曾透露:日本如果失去钓鱼岛和北方四岛,日本管辖海域将减少110万平方公里以上。

第三,钓鱼岛直接或潜在的军事价值,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日本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其内陆的任何一个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这种不利的自然地形和相对短浅的防御纵深,使日本在战时极易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的空中与海上袭击。为此,日本极力扩大其军事防御的范围:日本军方于80年代初提出保卫1000海里海上交通线,到80年代中又提出“海上歼敌”的战略;80年代中后期以后,其海军建设的投入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并已步入世界海军强国之列。近年来,日本关注、参与冲突的范围从远东地区扩展为“日本国周边地区”,该地区包含了对日本可能产生影响的中东、马六甲和南沙。日本控制了钓鱼岛,就可以将其防卫范围从冲绳向西推出400余公里。一些日本军事专家认为:钓鱼岛适合建立雷达阵地,也有条件建立导弹基地和潜艇基地。由此一来,日本军事力量就将据此向西扩展,扩大它的军事控制范围,从而将对亚太地区国家构成现实的威胁。
第4个回答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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