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在企业在职三年一直未给签合同和社保,已审请仲裁现仲裁终审判决为不支持双倍工资说已过时效,不支持经补说是自己辞职的,支持加班费却没有双休日加班费说是我没主张双休日可我诉法上写的是加班费和法三公休日加班费,这法定公休日不是双休日吗?我想上诉法院,请问能主张什么权益?上诉后最坏的结果会是什么?!
必须上诉的,因为他上诉时间只有15天,如果不服还不上诉,那么过15天后,冲裁可就强制执行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扩展资料:
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劳动仲裁就代表以劳动法为准绳的最终定论,你打也是白打,浪费律师费
追问最坏结果会是什么?能不能主张经补,双休加班费?!我们这办仲裁就是有异议的都不支持,被申请人怎么证据都没有提交
追答没有什么最坏的结果,因为你已经拿不出你的“加班”证据,你再说这个请律师来你也是拿一万块玩刮刮乐,仲克500元,一样的情况!
反而你单独告他没买社保,反而他会帮你补会这三年的钱,不给员工买社保是违法,
经济补偿是一丝机会都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