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和深圳同属广东省下辖地级市,同时也都是副省级城市,二者在行政级别上是同级的。
广州地处中国南部、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中北缘,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合处,濒临中国南海,东连博罗、龙门两县,西邻三水、南海和顺德,北靠清远市区和佛冈县及新丰县,南接东莞市和中山市,隔海与香港、澳门相望。位于东经112度57分至114度3分,北纬22度26分至23度56分。
深圳市是中国南部海滨城市,毗邻香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43′至114°38′,北纬22°24′至22°52′之间。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边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两城市接壤。全市面积1996.85平方千米。
扩展资料
一、广州历史沿革
公元970年,宋平南汉后,废兴王府仍称为广州(以后一直沿用广州名称),广州为广南东路路治地(简称广东。广东省之称自此开始)。
元、明、清各朝代,广州先后称广州路(元代),广州府(明、清时),均为省治地(元代广东省称广东道, 明代称广东布政司,清称广东省)。
解放前, 国民党统治时,广州定为市,仍为省会所在地。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较前各历史时期大为缩少。 南至河南全岛与芳村,东至车陂,北至白灰场,面积为248平方千米。
解放后,广州曾一度划为直辖市,1954年全国行政区域调整时改为省辖市。
二、深圳市历史沿革
抗日战争时期,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往东莞县。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特区。
1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